2017年農村種植業貸款政策詳解
添加時間:2017-03-26 點擊量:4224
******為了支持農業發展,在金融方面出臺很多貸款政策,包括一般貸款、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農房抵押貸款等。但是你知道這些貸款怎么貸嗎?下面是小編精心為你整理的2017年農村種植業貸款政策,一起來看看。
2017年農村種植業貸款政策
小額貸款
貸款銀行: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信用社和其他各類商業銀行。
以農村信用社為例,農戶可以持《貸款證》及有效身份證件,直接到農村信用社申請辦理。農村信用社在接到貸款申請時,要對貸款用途及額度進行審核,一般額度控制5-10萬元以內,具體額度因地而異。
信用社還有農民聯保貸款,三五戶農民組成聯保小組,相互為彼此貸款擔保。有聯保的貸款額度比個人信用貸款額度相對高一些。
小額貸款注意事項
按照現行規定,只有種植業、養殖業等農業生產費用貸款;農機具貸款;圍繞農業產前、產中、產后服務貸款及購置生活用品、建房、治病、子女上學等消費類貸款才可以使用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方式。
合作社貸款
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貸款可以實行優惠利率,具體優惠幅度由各地結合當地情況確定。
合作社貸款條件:
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取得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有固定的生產經營服務場所,依法從事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規定的生產、經營、服務等活動;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能夠按時向農村信用社報送有關材料;在申請貸款的銀行開立存款賬戶,自愿接受信貸監督和結算監督;無不良貸款及欠息;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家庭農場貸款
農業銀行對家庭農場貸款額度******為1000萬元,除了滿足購買農業生產資料等流動資金需求,還可以用于農田基本設施建設和支付土地流轉費用,貸款期限***長可達5年。
有哪些抵押或擔保形式?
針對農村地區擔保難的問題,農業銀行創新了農機具抵押、農副產品抵押、林權抵押、農村新型產權抵押、“公司+農戶”擔保、專業合作社擔保等擔保方式,還允許對符合條件的客戶發放信用貸款。
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是指農戶或合作社將合法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向金融機構申請做抵押的貸款。
土地貸款需提交的資料
身份證明或其他證明材料;土地經營權權屬證明資料;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登記申請書;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登記證;土地經營權抵押承諾書;抵押貸款申請書;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土地貸款一般流程
貸款申請→貸款調查→貸款審查、審批→簽訂抵押借款合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貸款發放→貸后檢查→貸款歸還。
林權抵押貸款
貸款人開展林權抵押貸款業務,要建立抵押財產價值評估制度,對抵押林權進行價值評估。對于貸款金額在30萬元以下的林權抵押貸款項目,貸款人要參照當地市場價格自行評估,不得向借款人收取評估費。
抵押貸款程序如下:
1、權利人提交新版《林權證》
2、權利人提交書面抵押申請(內容包括個人基本情況、林權情況、貸款額、金融資信證明等)
3、權利人是個人的,提交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是單位的提交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單位資質證明復印件
4、鄉鎮林業站在書面抵押申請上簽署初審意見
5、縣林業規劃調查設計隊現場評估,制作評估報告
6、提供金融部門的貸款協議
7、金融部門提供單位注冊復印件和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8、繳費,辦理他項權證
農房抵押貸款
今年,中央將發布農房抵押貸款的全國性指導文件,因此備受關注。***近,湖南瀏陽正式啟動農房抵押融資改革試點。
農房抵押貸款流程
貸款人獲得農房產權證——向農商行提出貸款申請——雙方實地確認房產價值——簽訂抵押合同——村委會同意集體土地上房屋抵押登記的證明——房屋抵押權登記——貸款發放。
農業抵押貸款額度
農商行參考抵押物的市場價值、變現能力等,確定貸款抵押率,一般為抵押房產評估價值的50-70%;貸款期限以短期(一年之內)為主,利率根據貸款戶信用等級、經營狀況而定,一般在基準利率上上浮50%,特別優質的客戶還可以適當下浮。
農村種植養殖的免稅政策
一、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一)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1、蔬菜、谷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
2、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
3、中藥材的種植;??
4、林木的培育和種植;??
5、牲畜、家禽的飼養;??
6、林產品的采集;??
7、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
8、遠洋捕撈。??
(二)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1、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
2、海水養殖、內陸養殖。??
二、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一)個人或個體工商戶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和捕撈業且經營項目屬于農業稅(包括農林特產稅)、牧業稅征稅范圍的,其取得的上述“四業”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國稅發〔2004〕13號)??
(二)對進入各類市場銷售自產農產品的農民取得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市場內的經營者和其經營的農產品,如稅務機關無證據證明銷售者不是“農民”的和不是銷售“自產農產品”的,一律按照“農民銷售自產農產品”執行政策。(國稅發〔2004〕13號)??
(三)對于在征用土地過程中,征地單位支付給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補償費收入,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國稅函[1997]87號)??
三、其他地方稅優惠政策??
(一)直接用于從事種植、養殖、飼養的專業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二)對農林牧漁業用地和農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國稅發[1999]44號)??
(三)經批準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5-10年。《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決定》??
(四)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范圍內經營采摘、觀光農業的單位和個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觀光的種植、養殖、飼養的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六條中“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的規定,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財稅[2006]第186號)??
(五)免征車船稅:拖拉機;捕撈、養殖漁船;《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
(六)農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當地適用稅額減半征收耕地占用稅。《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
(七)新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1年內,免征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
(八)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財稅[2008]81號)??
(九)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合同,免征印花稅??